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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安全管理
发布时间:2015-04-09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434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 今后不仅商场、幼儿园全面禁烟,网吧、理发店也必须划分禁烟区;集中空调也必须定期清洗,否则使用单位将受处罚。在由四川省卫生厅组织起草的《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中,对四川省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。223日,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,“意见稿”已充分征求了各地的意见,并将于月底上报省政府。卫生厅相关负责人透露,管理办法可望于年内出台实施。(据224日《四川日报》)

      所谓的公共场所,是指对公众开放、人群聚集,可能造成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,有固定围护结构的场所。分甲、乙两类。其中,甲类场所主要包括宾馆、旅店、公共浴室、理发店、影剧院、体育场(馆)、商场(店)、候车(机、船)室等。乙类场所主要包括医疗机构、学校等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,以及网吧、幼儿园、青少年宫等。四川省卫生厅起草的《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办法》,切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情怀。

      其实,我们大家都非常清楚,吸烟对人的健康有着一定的危害。而且,不仅吸烟者会受到危害,而且,被动地吸“二手烟”,同样会对公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定的影响。所以,在很多的公共场所内,都有着十分醒目的标志:“禁止吸烟”。然而,对于一些素质不高、自觉性差的烟民来说,这样的提示对于他们来说,实际上就是形同虚设。而且,关于禁止公共场所吸烟,并没有明确纳入相关的制度规定当中,在样的情况下,很多吸“二手烟”的民众颇有争议。

      如今,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,四川省卫生厅组织起草了《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在这份《管理办法》当中,对禁止吸烟的区域进行了明确的划分。幼儿园、青少年宫、医疗机构候诊和诊疗场所、商场、书店、阅览室、博物馆、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封闭式客运交通工具、营业厅、会议厅等禁止吸烟。上述场所之外的其它公众场所,如网吧、理发店等,要明确划分吸烟区和禁止吸烟区。 另外,《管理办法》要求在公众场所中,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、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、送回风口防鼠装置;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;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和其他污染源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责任单位应当制定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。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,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,并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放式冷却塔、空气处理机组及部件进行清洗、消毒或者更换。

      透过四川省卫生厅的这份《管理办法》,我们看到了有关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的可喜成果,看到了政府机关切实想民众所想、解民众之难的扎实工作作风。这份《管理办法》,是顺应民意、深得民心的举措,必将赢得广大民众的拥护与支持。在此,我们也希望更多的政府机关在工作当中能够多一些创新之举,更多地体察民情、掌握民意,从而更加脚踏实地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。